【美容療程】港女花逾3萬做超聲波拉皮療程致頸部燒傷留色斑 質疑醫生操作疏忽
發布時間: 2020/11/03 18:17
最後更新: 2020/11/04 12:01
港女美容變燒傷﹗民主黨接獲一名市民投訴,稱今年6月光顧一間大型連鎖美容院,接受超聲波拉提技術/極線音波拉皮療程後,質疑涉事醫生操作疏忽導致她頸部位置嚴重燒傷,傷口有3厘米,並出現水泡,留有色斑。事主質疑負責進行療程的醫生操作疏忽,於民主黨的協助下向衞生署求助,惟僅回覆著事主向消委會或醫療機構查詢,批評政府回應「荒謬」,促盡快就醫療儀器規管全面立法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民主黨醫療政府副發言人袁海文11月3日日與涉事事主召開記者會。余小姐表示,於今年4月時,其一直有光顧的美容院職員在whatsapp向自己以優惠價32,888元(原價為77,000元)推銷由醫生操作的超聲波拉提技術療程,聲稱有關價錢較市面便宜約3成,宣傳內容更標榜「無創傷性,不會造成表面傷口,療程後即可如常活動,甚至化妝,無需特別休養。若皮膚輕微泛紅,一段可在數小時內消退。
她稱,由於自己光顧有關美容院已一年,期間對所接受的不同療程均感到滿意,故願意嘗試所推銷的新療程,惟於6月16日完成後當晚即發現頸部出現水泡及出現色斑,翌日在美容院介紹下求醫,該名醫生亦證實其頸部的燒傷屬該項醫療程序所致。
她憶述,療程中只有職員接待,向其解釋接受程序需服食鎮靜劑及塗抹麻醉膏,
不是醫生或護士向我解說,當時有覺得不是很專業,直到進入療程房間才第一次看到醫生。
余小姐說,該美容院一直未有承認自己疏忽,最初提出願意退款及賠償2萬元「心意金」,惟其後又反口,指事件已交由醫生的律師處理,著事主律師交涉,令她有感對方將責任全都推卸到醫生身上。
協助事主的袁海文認為,有關美容院及醫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,其中醫生涉違反醫生專業守則,包括醫生不得以招徠冇人或兜攬生意為目的,及造成不切實際的期望,惟事主所收到的優惠及廣告內容,明顯是招攬病人及生意,亦讓事主有「不會有傷口」的不切實際期望。
他又指,醫生本身需就建議治療及風險向病人作解釋,惟涉事美容院及醫生從未親口向事主解釋療程會帶來的風險,只以電子簽署方式事主簽署同意書,亦3個月內亦無提供同意書的副本,明顯不尊重病人及消費者的知情權。
袁海文曾協助事主向衞生署醫療儀器科及有關儀器公司求助,但袁引述署方回覆,僅著事主向消委會、醫療機構查詢或自行採取法律行動,而不主動處理有關投訴。袁海文亦已向醫委會投訴,並向美容院及醫生民事索償,惟醫委會亦暫未有進一步安排。
袁續稱,本港有關醫療儀器的法例一直極為落後於其他西方國家,令事故不斷出現而消費者難以追究,認為政府應全面就醫療個器規管上全面立法,包括操作者應以能力劃分,嚴護訂立申報醫療事故的安排,讓消費者及病人也可申報,並強制高風險儀器操作前,應向病人及消費者消晰交代所有風險及副作用讓他們作出知情決定。
涉事的美容院NeoDerm回覆查詢表示,客人今年6月16日在公司接受醫學美容療程,公司為客人安排富有療程經驗的醫生以進行療程,客人於6月17日向公司聲稱療程位置感到不適,同日已安排客人約見專科醫生,並接受醫生的觀察及治療。醫生初步認為有關位置並不會造成永久疤痕,並展開專業的醫療安排,惟其後客人自行安排到其他診所治療。
NeoDerm稱,曾嘗試為醫生及客人解決問題,但客人未有接受有關安排。公司指,當時客人要求賠償,醫生交由保險及律師處理有關事件;客人到消委會作出投訴,收到通知後公司已向消委會提供相關資料。客人曾到醫委會向相關醫生作出投訴,醫委會亦曾要求客人提供醫生資料。
該公司稱,於9月中接到袁海文議員對於有關客人及事件的查詢,基於醫生已交由律師處理,這是一個醫生與病人爭議案,公司不能向議員提供資料。直至今日,有關袁海文議員所召開的新聞記者會,公司事前並沒有收到任何通知。NeoDerm表示,其療程中使用的物料、硬件、操作技術(包括:醫生及治療師)都是符合專業規格要求,十分支持政府早日制定醫學美容上的標準及監管,由於涉及法律程序,無法再發表任何評論。
消委會回覆本報指,該會於本年7月接獲有關投訴,並嘗試調停但不成功,遂建議相關人事尋求獨立法律意見;又提醒消費者無論接受何種美容療程,必須謹慎評估風險。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訂閱Telegram最新🍴✈️🎁優惠及送禮情報:https://bit.ly/3bebLM2
記者:洪芷晴